做亲子鉴定现在这么麻烦了吗?一方出去偷吃,连抓都不能抓了吗?

这两天在咱们的点名圈看到有朋友发帖在讨论,说现在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一方没有征得对方的同意的情况下,给孩子私自做亲子鉴定,这居然是不能够作为法律裁判证据的,甚至乎是违法,是侵权的。也说现在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出轨,你连去捉奸在床这种事都不能干了,否则也是违法的。 我感觉真的有点乾坤颠倒了。感觉在婚姻和孩子这码事上,男性已经妥妥的变成了弱势群体。你们说呢?难道我们男人就要心甘情愿的、坚持到底的做大冤种?难道我们只有等到对方良心发现才能够声张自己的正当权益。哎,只能说生不逢时啊。现在这个社会是对男性不友好的一个社会。

发表于:2026-10-10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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