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历法要点

中国古代历法要点   


  1、公元8年十二月初,王莽改国号为新,称始建国元年,并颁行以十二为岁首的殷历。因此公元8年少十二月。


  2、公元23年,汉淮阳王刘玄颁行新历,恢复以正月建寅为岁首的夏历,该年有两个十二月。


  3、公元237年,魏明帝改用以十二月为岁首的殷历,称“景初历”(亦称永初历),既把三月改为四月,是年无三月,只有11个月,公元238、239年均实行殷历,公元239年十二月复寅正,是年有两个十二月。


  4、公元六百八十九年,武则天颁行以十一月为岁首的周历,是年少十一月和十月,并将其移至公元690年岁首(称正月、腊月)。直至公元700年十月复寅正,该年有15个月。


  5、公元761年九月唐肃宗建宝应年号,并颁行以建子月为岁首的周历,该年仅10个月。但仅过半年,于公元762年四月复寅正,故该年有两个四月和五月,共有14个月。


  6、公元1582年罗马教皇格里高利修订历法称格里历,其中将1582年10月4日后的一天改为10月15日,星期序号仍然连续计算。这样就解决了儒历比回归年慢10日的情况,改年只有355天。


  7、公元前850年至公元前222年,岁首是指含冬至之月(农历建子之十一月)的朔日;公元前221-前104年,以颛顼历十月建亥为岁首;公元前104年后,采用夏历以正月初一为岁首。

发表于:2024-08-1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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