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摘要(大学生版)

宁夏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摘要(大学生版)


宁夏残联


2022-09-13 19:40


一特殊教育院校教育类毕业生、高校(含技师学院)残疾人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每人享受自治区财政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对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年度内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和到企业就业业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为其购买额度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实习、见习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给予最长1年的养老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1名残疾人大学生(两个择业期)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残疾学生补助政策


1.对当年被各类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录取的残疾人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资助4000元,专科每人资助3000元,中专每人资助2000元。


2.对当年取得各类高等院校自考、函授,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标准为3000元。


3.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盲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学生,在享受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

发表于:2022-09-2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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